事中事后监管是政府对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每年一度组织开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活动,这一常态工作已成为公路建设市场的另一种规范力。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4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去年的督查工作进行总结。
2014年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优化制度为目标,在了解各省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情况的同时,督查组奔走多地,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跟踪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督促各地认真履职,加强监管。
记者了解到,去年的督查工作采取了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省(市、区)自查三种方式进行。交通运输部派督查组对6个省(区)12个项目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
综合督查涉及安徽、青海、广东、内蒙古4个省区。督查组对4省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行业监管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专项督查涉及两个省区,其中陕西省为招投标专项督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信用体系专项督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了解到,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招投标监管,注重过程监管,执行招标投标资料备案制度,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交通建设局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及从业企业都有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交通运输厅建立了包括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和人员在内的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建设程序审批、建设主体管理、市场信息服务等功能。
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规则》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市场组织了督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随着《通报》的发布,2014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顺利收官。日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张德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结合年度市场督查情况,对我国公路建设市场的现状、问题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举措等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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