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部党组书记杨传堂主持会议。部党组副书记、部长李小鹏,部党组成员陆东福、李建波、何建中、宋福龙、戴东昌、赵冲久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我们党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进一步在全党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把民族复兴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制定《实施办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的具体举措。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使基层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了解掌握《条例》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深学、细照、笃行,既要做问责工作的推动者、执行者,也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带头人。三是强化问责追责。坚持言出纪随,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做到以追责倒逼负责、以问责促进履责。要加强对《条例》和《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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